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7月23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本细则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适用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的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工作。

  抽查数量: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用于检验,第2组用于备样。每组样本需抽取样品数量如下表所示:

  2.考虑到样品存在的不均匀性和检验的可靠性,样品中检测出微量其他纤维(未明示)时,如果其他纤维(未明示)的含量≤1%,或样品明示含微量其他纤维,而未检出时,该微量其他纤维不计入总量进行判定。

  3.色牢度采用单纤贴衬。耐(皂)洗色牢度检测说明——织物含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的,按GB/T 3921A(1)40℃规定方法;产品标准另有规定的,按产品标准执行。耐(皂)洗色牢度仅考核可水洗产品。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